陳部長,您在忙啊?”張世杰的聲音帶著慣有的討好意味。
陳琪珙這才抬起頭,看到是張世杰,點了點頭,指了指對面的椅子:“世杰同志啊,坐吧。有什么事?”
張世杰沒有立刻坐下,而是先上前一步,將手里的文件夾輕輕放在陳琪珙辦公桌的角落,然后才半個屁股挨著椅子邊坐下,身體微微前傾,一副匯報工作的標準姿態(tài)。
“陳部長,是這樣的……”他搓了搓手,臉上露出一絲為難的神色,話到了嘴邊,卻又像是被什么東西堵住了,欲言又止。
陳琪珙放下手中的筆,身體向后靠在椅背上,雙手交叉放在身前,目光平靜地看著他。
在組織部門工作多年,他見過太多這種表情,通常意味著接下來要匯報的,不會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他耐著性子,沒有催促,只是用眼神示意他繼續(xù)說下去。
張世杰舔了舔有些發(fā)干的嘴唇,仿佛下定了決心,但聲音依舊壓得較低:“我們股室……最近這兩天,接到了不少……不少反映情況的。”
“不少反映情況的?”陳琪珙的語氣沒有什么波瀾。
他知道,公示期收到反映是常態(tài),關鍵看反映的內(nèi)容和性質。
“是的……不少告狀的。”張世杰終于說出了那個詞,同時小心地觀察著陳琪珙的臉色。
“告誰?”陳琪珙的眉頭微微蹙起,心道果然來了。
“……就是針對這一次公示名單里,幾個提拔的同志。”張世杰的話語依舊有些含糊,試圖將范圍擴大,不那么具有針對性。
陳琪珙不喜歡這種吞吞吐吐、繞圈子的說話方式,他喜歡直擊要害:“說清楚點兒,主要針對誰?反映什么問題?”
他的聲音提高了一些,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是!”張世杰仿佛被這語氣激了一下,身體坐直了些,語速也加快了點,“是關于琉璃鎮(zhèn)那邊提拔的,主要是……主要是針對陳郁文同志的。”
陳郁文?
他是這次調整中比較引人注目的一個,能力強,有闖勁,但也因為此前負責琉璃鎮(zhèn)安全生產(chǎn)等工作,處在風口浪尖上。
“告陳郁文同志什么?”陳琪珙追問,目光銳利起來。
張世杰咽了口唾沫,說道:“反映他有瀆職行為,對……對之前天晟水泥廠那起爆炸安全責任事故,負有監(jiān)督不力的直接責任。”
“說這樣的人不僅沒被追責,反而得到提拔,難以服眾。”
“天晟水泥廠爆炸案?”陳琪珙重復了一句,臉色沉了下來。
這起事故,他印象很深。
這件事,在組織程序上,已經(jīng)了結了。
“這個事情,不是早就調查清楚,常委會上也有明確結論了嗎?”陳琪珙的聲音帶著冷意,“怎么現(xiàn)在又翻出來了?”
張世杰被問得一噎,臉上閃過一絲慌亂,啞口無言。
他當然知道這件事已有定論,此刻舊事重提,目的本就包藏禍心。
陳琪珙盯著他,繼續(xù)問道:“這些反映材料,是匿名的還是實名的?”
這是關鍵問題,處理方式截然不同。
“是……是匿名!”
“都是些打印的信件,沒有署名。”
陳琪珙心中冷笑,匿名的東西,尤其是在已有組織結論的事情上糾纏,其可信度和動機都值得懷疑。
他干脆地說道:“對于已有明確組織結論的事情,再進行匿名舉報,而且是在干部公示這個敏感時期,其用意不言而喻。”
“按照規(guī)定,對已查清、已有組織結論的事情重復匿名舉報,屬于糾纏、甚至惡意干擾!”
“按規(guī)定,一律置之不理!不予受理!存檔備查即可。”
他這話說得斬釘截鐵,既是表明態(tài)度,也是在對張世杰,以及可能隱藏在張世杰身后的人,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不要想用這種上不得臺面的手段攪混水。
張世杰眼珠飛快地轉動了幾下,似乎在權衡著什么。
他看到陳琪珙態(tài)度堅決,知道僅憑匿名舉報很難達到目的,于是話鋒一轉,臉上擠出一絲更顯為難的表情:“陳部長,那個……其實,也不全是匿名的。”
張世杰神色變得更加“復雜”起來,甚至帶上了一絲不易察覺的、刻意營造的緊張感:“可是……可是陳部長……除了匿名信……”
他拖長了聲調,“也……也收到了……實名舉報啊!”
“實……名?”陳琪珙聽到這兩個字,像是被電流擊中,整個人“唰”地一下再次挺直了背脊,身體不由自主地前傾,幾乎要離開椅面!
他的臉色瞬間變得更加凝重,眼神銳利如鷹隼般緊緊鎖定張世杰。
“實名”二字,在組織工作的天平上,分量截然不同!
匿名舉報,可以研判其動機內(nèi)容,但處理存在較大靈活空間,尤其在這種已有結論的舊案上,完全可以按陳琪珙剛才所說“置之不理”。
但實名舉報則完全不同!
這是有明確線索來源和責任的正式投訴!
按照現(xiàn)行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定,凡是實名舉報,無論舉報內(nèi)容是什么,哪怕是捕風捉影、哪怕是老調重彈,組織部門都必須進行核查程序,至少要向舉報人核實,并給予正式反饋!
這是一個鐵打的、繞不開的剛性程序!
它可以小到一次問訊談話,也可以大到重啟調查!
特別是在公示這個特定時期,一個實名舉報,足以讓被舉報人焦頭爛額,甚至直接叫停提拔進程,直到核查清楚!
這是對舉報人負責,也是對干部負責。
剛才他斬釘截鐵的“置之不理”的態(tài)度,在“實名舉報”這個事實面前,瞬間變得蒼白無力,甚至完全不能成立!
因為程序不可逾越!
他陳琪珙作為代理負責人,更不能在這個時候給人留下不按規(guī)矩辦事、袒護提拔對象的把柄!
那會授人以更大的權柄!
程序!制度!規(guī)定!
這三個詞如同無形的枷鎖,牢牢地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匿名舉報可以無視,但實名舉報,他哪怕有千百個不愿,也得走這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