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官員晉升流程,和后世的“條塊輪轉”極其相似。
以李斌為例,其正常晉升的下一步,大概率是從四品的布政司參議,或行太仆寺少卿、都轉運鹽使司同知等職務。
這些職務共性都是分管某一業(yè)務領域:比如參議,可能負責某個地區(qū)的賦役;行太仆寺專管某地馬政...
這些垂管衙門的官,特點也很鮮明:業(yè)務領域權力大,但邊際權力小,輻射范圍也小。
同樣拿同知為例:寧波府的同知,在寧波地界上,大小事務理論上他都能管。從賦役、到訟獄...
民政、司法、治安,幾乎無所不包。
甚至在知府離任時,其可以完全代行知府權柄,甚至在與知府意見相駁時。只要其拒絕署名,府級政令都沒辦法合法頒行。
這種多面手的特點,帶來的便是更加廣泛的人脈資源以及類似“東邊不亮西邊亮”的政績獲取容易度。
反觀鹽司的同知,除了能在鹽務上發(fā)號施令外,別的領域一概不得插手。
是以,一旦秦金致仕離任,朝中無人幫襯。
李斌再落入這種限制極大的官職上,想跳出來,就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并且,李斌在展露能力的同時,得罪過的人也不少。
這進一步增加了他跳出業(yè)務官體系的難度。
在這種此消彼長的現(xiàn)實困境面前:
秦金不惜冒著晚節(jié)不保的風險,公器私用。
強行在其臨走前,給李斌猛奶一口政績,用以對沖未來李斌仕途風險的行為,就顯得無比正常了。
便是那些彈劾秦金的朝官,言辭都不甚激烈。
大有一種“老秦我理解你的難處,但你這么干不地道,兄弟我很難辦”的戲謔之感。
彈劾的奏疏上去,嘉靖一封“罰俸”的詔令下來。
更進一步加深了這種誤會...
于是乎,隨著朝中阻力漸小。一場針對兩浙運司的大清洗,也以緹騎出京為標志,正式開始。
在相關利益方,比如其他五大運司沒有感受到威脅,且五大運司的利益并沒有受到損害的當下。
沒有人愿意替鹽運司得罪一名實權在握的戶部尚書...
而鹽運司之所以會落到今天這種局面,亦和其政治邊緣化有著分割不開的關系。
理論上,鹽運司的都轉運使是從三品大員,僅比六部侍郎低一級。
正常來說,一個明代官員想升到如此高位,必須經歷:科舉出身-地方歷練-京官提升-外放要職,這么一套標準化晉升流程。
可現(xiàn)實中,鹽司的官員來歷那叫一個奇形怪狀。
早在正統(tǒng)朝時,就有軍衛(wèi)世官徐文英莫名其妙轉任長蘆鹽運同知;
景泰朝時,更有永樂朝兵部尚書金忠之子金達。未經科舉,以恩蔭入仕后,在景泰二年,從正七品的都給事中,直接跳到從三品的長蘆鹽運使...
整個運司的晉升體系被破壞的可謂是體無完膚。
更搞的是,到了明末,捐納入仕出現(xiàn)后。
漕運總督標價白銀三十萬兩,但鹽運使卻只值一萬兩千兩,還特么能分期支付...
...
...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內,李斌的臉色黑得嚇人。
因政治邊緣化導致沒有多少發(fā)展前途的兩浙鹽運司內,官員們奇怪的出身,亦注定了他們“既然仕途無望,那干脆專注錢途”的行事風格。
而今一番清掃下來,便是對運司腐敗有心理準備的李斌都被這群人的大膽妄為給氣紅了眼睛。
從面前那份,自紹興批驗所帶來的流通文簿上,抽出一沓“鹽引”。
李斌狠狠地將其扇在自己面前,仍在狡辯都是“下面人辦事不力,沒仔細核查”的鹽運使臉上。
“夠了!”
“核對鹽引,供鹽商支取,這經辦衙門的確是批驗所。但你運司的復查呢?這種貨色你們也敢當真引堂而皇之地存進流通簿...到底是本部院小瞧了爾等的膽子!”
因大力的抽打而驟然崩落的一沓鹽引,如雪片般飄落在地。
此時此刻,李斌恨不得一刀砍了眼前這個尸位素餐的鹽運使。
“需不需本部院幫你回憶一下正常的鹽引該是什么模樣?”
“紙,得是桑穰紙!簾紋得有七星!”
“這紙還得是青灰的底色,文字是九疊篆...”
“別的那些,本部院就不說什么了,你睜大你的狗眼看看,你眼前這批引,有哪一點符合朝廷規(guī)程?”
“如此粗制濫造的鹽引,都能被爾等堂而皇之地當真引收錄...你完了,天王老子來,也保不了你!”
在李斌身邊,奉旨出京緝拿犯官的陸炳,同樣面露肅然。
便是李斌此時的斥責中,有些詞語過于冒犯,陸炳也顧不得計較。
“實之息怒,這人背后必有同黨,交給我們錦衣衛(wèi)吧。保管他連小時候偷看寡婦洗澡的事,都得給我抖出來!”
“息怒?息不了一點!就在這審,當場審!我親自看著你審,什么十八般酷刑,都給他用上!”
“你要是不會那些花活,我這就上奏,找陛下要人。請詔獄的錢千戶親自跑一趟杭州!”
隨著鹽運司下,四大批驗所的流通文簿被整冊整冊地拎出來挨個比對。
秦時昌為何在紹興批驗所三年支不到鹽的真相,也得以大白:紹興批驗所,壓根就沒有鹽給其支取!
本該支給這些赴邊商人的鹽,都被人用這些假引支走了!
在看到這些假引的瞬間,李斌就明白了這些饕餮的操作思路:
首先開中法的運行模式,要求鹽商必須先運糧赴邊,拿到邊鎮(zhèn)給的鹽糧勘合后,才能以勘合換得鹽引。
是以,在鹽商來到運司兌引時,糧食早已運抵邊關。
而只要邊關有糧,鹽司就可以向朝廷交差。
與此同時,鹽司這邊先讓利益相關方以假引將鹽支走,他們還是將真引發(fā)給鹽商。
鹽商拿到引后,去批驗所排隊支鹽。
截止這時,在鹽商的視角里:一切都合法合規(guī)。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他們永遠無法真正在批驗所支到鹽...
運司,以及其利益相關方,只需要熬著、拖著。
等到這些鹽商們,熬不住時,派人去接觸他們。
無論是“使錢越次(插隊支鹽)”,還是低價回收他們手里的真引,以替換回流通文簿中的假引,向戶部交差。
這里外里的差價,大得駭人。
李斌就說呢,為何同樣是真引,僅僅是支鹽速度慢一點。
這市場上的常股鹽引轉賣價,能低賤到只要三錢左右一引...
這點錢,堪堪覆蓋了官給工本的生產成本。想覆蓋鹽商購糧、運糧的成本,幾乎不可能做到。
而能支持這種操作完美運行的,還有一個前置條件:那就是自折色法實行后,如今還在以開中法換鹽的商人,多半都無權無勢。
在強權的碾壓,與“民不與官斗”的思想作用下。
多數(shù)商人,只能默默忍受這種盤剝。
忍了,好歹每引還能落個三錢多。雖然拋去成本,幾乎沒有賺頭,甚至還得虧錢。
但好歹生活能過,燃眉之急能解。
而要是不忍下去的話,大概率家破人亡...
這已經不是貪腐了,而是明晃晃的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