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譚老爺和王老爺來了,說是聽聞少爺得了縣太爺的恩典,特來道賀。”
就在包珊聽到,父親打算大包大攬得把補送禮物一事接下后,正欲和老爹再辯幾句利弊得失時。花廳外,忽然跑來一報信的門子。
包老爺的臉上閃過一絲不易察覺地了然:“請進來!”
見有客來訪,包珊也識趣地暗暗閉嘴,暫時將話題擱置...
譚、王兩位老爺,一進花廳,目光立馬就落在了包珊身上。
譚老爺捋著胡子,笑呵呵地沖包老爺拱手見禮:“包兄好福氣啊!李大人這是要將賢侄打造成我宛平文教的臉面啊?!”
“包兄,聽聞這以后縣試,賢侄的考號只能由你包兄家人用了。簡直是風光三代都不止,真是羨煞我等啊!”
一旁,王老爺也笑呵呵地附和道。
“不過是縣太爺勉勵后進罷了。小兒頑劣,日后還得勞煩諸位世伯多多提點教導,包某在此先謝過二位了!”
包珊被夸得有點臉紅,但包老爺卻是神態自若。臉上笑呵呵地做著好似客套,好似好友間低調炫耀的互動。而譚、王兩位老爺,當著包珊的面,那肯定是不會承認包老爺這話的。
無論是逗趣兒,還是客套,都讓他們在推脫一二后,將話題扯回了夸贊包珊的路數上。
直到這包珊被夸得有些迷迷糊糊時,包老爺這才讓包珊先行退下。
“珊兒,你去找一下前院管事,告訴他老爺我今晚要宴貴客,叫他去...算了,你自己跑一趟吧。去城里,把你們這些混小子常吃的酒樓里的廚子,給請一個回來。晚上與我一塊,陪你二位世伯好好喝兩杯。”
為了確保后續的對話不被打擾,包老爺特意找了一個極能耗費時間的借口,將包珊打發了出去。
包珊前腳才出花廳,后腳花廳內的三人,臉上笑意全無。但卻誰也沒有開口,彼此就這么默默地對視著...
幾息過后,最是沉不住氣的包老爺當先破功。
只見他大袖一甩,好似煩躁地輕拍了下桌子:
“行了行了,你們兩個無膽鼠輩!每次這種得罪人的話,都要我說。不就是覺得,那李斌忽然將我們包、張、王、譚、孫...幾家大戶里的子弟各挑了一個,邀他們去縣衙觀政是另有所圖嗎?”
“包兄不愧是包兄,端得是豪氣干云!”
“就是,要不咱們,怎么服您呢!”
話題已被挑明,且萬一情況不對,那李斌要找麻煩,最大的責任也由包老爺擔了去以后。這譚、王兩位老爺說話也瞬間變得耿直起來:
“包兄,這實在不是我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實在是,這事蹊蹺啊!太蹊蹺了!”
“國朝至今,已有百年。何時聽說過會有童生入衙門觀政的?而且,這選誰不好,就選了咱們幾家...我譚某是個有自知之明的。就我家送的那點物件,可當不得如此厚待。”
謝師、敬師,是明代科舉后的潛規則。
類似后世的謝師宴,沒有規定要辦,但大多數人都會這么辦一下。
而這“一謝一敬”,遠近親疏,一目了然。
謝主考,那就是走個過程,禮貌禮貌;真正應該感謝的,是學子們的塾師。如此一來,便是這大戶人家給李斌的敬禮不薄,但那也只是相對于普通人家的學子而言。
送李斌的那點東西,和這些人家此時送各家兒子塾師的禮根本沒法比。同時,李斌是官身,不是沒見過好東西的平頭百姓。
且他品級高,職務含權量也高。
什么蘇繡、什么燕窩、什么綢布...
只要他想要,有的是商人愿意送。他根本犯不著,因為這點禮物,饋贈各家子嗣。尤其是...
“再結合前些時日,宛平縣發的,要求我等開倉借糧的公告...包兄,你說這會不會是那李斌,有意從那些小輩身上,套咱們的家底兒?到了冬日,或來年初春。再以此數目為標準,威逼利誘我等開倉支糧?”
前后兩件事的間隔很短,能積攢下這豐厚家業的人,再怎么說見識也比一般人廣。
便是蠢笨如豬,很難不將這兩件事串聯起來思考。
而包老爺聽聞此言后,更是快言快語地說道:
“威逼未必,但利誘,已經擺在了咱們的眼前。”
“二位不妨捫心自問,當這些小子們回家后,與你們言說:那進士出身的縣太爺承諾提點他們的文章時,爾等真不動心?”
“包兄說笑了,你我這些人,在外人眼里是員外。可咱們自己知道,在那真正的員外朗眼里,咱們這些人是個什么東西啊?!”
包老爺的話,就像一柄利刃,狠狠地刺向譚、王二位老爺的心口。
正所謂,鞋合不合適腳知道。
在這大明,若非溜須拍馬、若非抱上大腿...
做生意?
那是根本做不了一點。
各種苛稅雜費,從坊門到城門,再到商路上的鈔關、哨卡,誰有那么多的肉,能禁得住這層層盤剝?層層刮油啊?!
“給他們送銀子的那時候,那是你好我好、你儂我儂。可但凡有點生意外的事,求上門去,那就橫挑眉毛豎挑眼的...若非如此,我等為何不讓家中子嗣再走我等老路?!”
“還不是知道,從商一輩子,都只能給那些官當狗。我們當狗也就罷了,如何能讓咱們子子孫孫,都去當狗?!”
譚老爺情緒激動地一通抱怨。
可抱怨歸抱怨,譚老爺也明白了包老爺的意思。
用生意來比喻就是:李斌以教授這些學子為代價,來換取他們對其政策的支持。
但只要是生意,就會有風險。
在這個“人情生意”中,風險在于三個:一、自家子嗣考不取功名;二、李斌并不盡心教授,從而讓自家子嗣考不取功名;三、子嗣非但得不到功名,反而因站隊支持,暴露了各家底細,從而被那李斌挨個敲骨吸髓...
正常來說,一個生意,但凡有可能導致自家破產的風險。
那么大部分生意人都不會選擇冒險,可奈何...
翻身改命、從此成為真正“人上人”的誘惑,又實在太大。
商人總是貪心的。
用馬克思的話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收益,他們敢于踐踏一切法律。
同理,李斌給出的誘惑足夠大,大到明知有風險,他們依然不舍得放棄....
“直說吧,包兄打算怎么辦?這個底兒,交不交?交多少?”
“我和王兄,都聽你的!”